2025年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市综合评价申请程序公布,与往年差别不大,易单招网小编将整理华东师范大学2025年综合评价申请程序等相关内容,一起来看下吧!
(一)学校初审
对按要求提交完整有效报名信息的考生,学校将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档。初审结果将于2024年6月3日前在报名系统中公布。
(二)考生志愿填报
初审合格且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达到2025年上海市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填报综合评价批次志愿信息。填报要求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三)学校考核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将在我校初审合格名单的基础上,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综合评价批次志愿填报情况、按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数的1:1.5比例(末位同分全投)确定入围校测的名单。入围校测的考生名单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进行公布。
学校校测时间暂定7月6日-7日,校测方式为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进行公布。投档后不参加学校校测者,校测成绩以零分计入综合成绩进行排序。
(四)录取
学校将分专业组依据考生专业志愿填报情况以及招生计划,采用分数优先原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拟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依次以高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高考成绩排序录取。
综合成绩由高考成绩(占85%)、校测成绩(占15%)组成:综合成绩=高考成绩÷660×850+校测成绩(校测成绩满分为150分)。
被该校综合评价批次录取的考生将不再参加后续批次的投档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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