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考助学官方招生简章
>|学校概况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创建于1952年10月,是新中国自己创办的首批航空高等院校之一。1978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成为全国首批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1996年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研究生院;2011年,成为“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序列,现有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力学、控制科学与工程三个学科入选第二轮“一流学科”建设名单。
学校现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2012年12月、2021年4月,工信部、中国民航局先后签署协议共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8年、2023年,工信部、教育部、江苏省先后两次签署协议,三方共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70余年的办学历程中,南航人秉承“航空报国”的办学传统,遵循“团结、俭朴、唯实、创新”的优良校风,践行“智周万物,道济天下”的校训,栉风沐雨,砥砺奋进,不断推动学校跨越式发展。目前,学校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工、理、经、管、文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航空航天民航特色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学校建有明故宫、将军路、天目湖三个校区和国际创新港,并推进扬子江校区建设,目前占地面积共3404亩,建筑面积224.7万平方米,已成为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学校大力推进开放办学,积极开展协同创新,先后建立了一批产学研合作研究基地;开展广泛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已与国外三百余所著名高校及知名研究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形成了“服务航空航天民航、服务江苏,面向全国、面向世界”的开放型办学新格局。
>|项目介绍
自考助学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一种办学形式,由主考学校实行全日制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开设的专业以应用技术、应用文科为主,能充分体现学校的学科优势和学科特色。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专业是为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专业人才多样化的要求,体现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特色,并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设置的社会急需的应用型专业。为培养符合社会需要的应用型技术人才,拓展学生的就业创业能力,增强就业竞争力,我院在自考助学专业中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学生可自愿报名。
>|专业介绍
1.学历费用按省物价部门最新文件规定执行,按实收取。
2.明故宫校区各专业学生校外住宿,费用另行收取。
3.教材费按学期据实结算。
4.按照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招生人数低于50人的专业,原则上不予开班。
5.如遇国家政策调整,考试计划按国家政策执行。
>|招生说明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应用型人才。通过学习,使学生能够较系统地掌握专业所需要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工程、管理、经济与贸易等方面的实际工作能力,能适应在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民营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的需要。
二、报名条件
1.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能够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2.除环境艺术设计专业招收应届高中毕业学生或高中同等学力(如:中专、职高等)毕业学生以外,专升本各专业均招收应届大专毕业学生,有自觉学习愿望,端正的学习态度和刻苦的学习精神。
3.提供淡蓝底标准证件照、身份证、应届大专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艺术专业须提供大
专阶段的艺术专业学习证明。
三、教学组织与学生管理
1.学生的教育管理制度与要求参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普通高等教育设置,按专业教学计划组织全日制教学。 2.按专业、年级编制教学班,学校为每个教学班配备专职辅导员,建立党、团组织,并为学生办理相关学生证件。3.按教育部门有关规定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对自学考试助学专业的学生进行管理。
四、毕业文凭
学生完成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含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毕业论文等)且成绩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对其进行思想品德鉴定。符合毕业条件者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发给相应层次的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附署,并在国家教育部网站上注册。本科毕业生符合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五、报名时间 5月启动,额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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