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江苏省相关招生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5年提前招生工作。第三条学校全称: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招生代码:国标代码12317,江苏省招生代码:1250。学校办学地址:江苏常州科教城鸣新中路22号。
第四条学校简介: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隶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是全国首家、江苏唯一的信息类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江苏省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是国家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国家软件与信息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基地、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工信部中国工业互联网人才培养培训示范基地、教育部高职院校师资培训基地。
连续5届获得教学成果奖(一等奖3项、二等奖5项),先后获得江苏省教学成果特等奖3项、一等奖7项、二等奖13项,江苏省科学技术二、三等奖各1项。获得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优秀教材一等奖2项、二等奖1项;获评全国教材建设先进个人1人。获评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奖、全国首批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全国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先进单位、跻身全国职业院校国际影响力50强、服务贡献50强。
第五条学校招生层次:专科。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学校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
第八条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地(市)招生工作团队,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
第九条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十条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江苏省高考报名人数、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提前招生录取、报到情况,综合分析拟定,经审核后,确定学校2025年提前招生各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招生专业(含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制等信息)及招生计划数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核定为准。
第四章报名考试
第十二条报名条件:已参加2025年普通高考报名,且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退役士兵合格性考试不作要求),其中普通类考生,10门科目合格性考试中合格门数须达到10门。美术类考生,须参加江苏省美术类专业省统考,10门科目合格性考试中合格门数须达到8门。报考体育、艺术特长生的考生,10门科目合格性考试中合格门数须达到3门。
第十三条对提前招生的考生身体要求,学校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提前招生录取考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四条3月6日至3月8日,所有考生(含退役士兵)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考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网址为:gk.jseea.cn)的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申请平台报名。在网上报名时,每个考生最多可填报我校6个专业志愿并明确专业调剂意向。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考生最多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并明确专业调剂意向。
第十五条体育、艺术特长生计划共40名,纳入所有专业招生计划,考生在考试院门户网站进行提前招生报名后,还须在3月8日前登录我校招生网提交特长生申请。逾期不予补报。报考我校特长生项目仅能在体育特长生和艺术特长生中选择一类,不得兼报。
体育、艺术特长生具体招生办法详见学校招生网《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提前招生体育特长生招生办法》《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提前招生艺术特长生招生办法》。
第十六条考核办法
1.普通类考生:(1)合格性考试合格门数须达10门。(2)须参加我校校测,实施方式为笔试,满分250分。(3)符合条件者也可申请体育特长生、艺术特长生加试或申请面试(可至学校招生网查询艺体特长生招生办法及面试申请条件)。(4)总分=校测成绩(满分250分)+政策加分+面试加分(满分30分,符合条件者申请)。
2.体育、艺术特长生:(1)10门科目合格性考试中合格门数须达到3门。合格性考试成绩采取赋分制,分值:每合格一门赋10分、不合格赋5分。(2)须参加我校校测,实施方式为笔试,满分250分。合格线100分。(3)须参加加试。体育类具备田径、足球、篮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网球、武术、龙舟、瑜伽、健美操、拉丁、啦啦操、排舞、街舞方面特长的;艺术类具备:声乐、中国舞、现代舞、西洋器乐(限钢琴、西洋木管类乐器)、民族器乐(古筝、琵琶、扬琴、二胡、竹笛、巴乌、葫芦丝、阮等)方面特长的,可申请加试。加试形式与内容见学校招生网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办法。加试总分300分,合格线180分。(4)普通类艺体特长总分=加试成绩(总分300分)+10门合格性
考试成绩折算分(满分100分)+校测成绩(满分250分)+政策加分+面试加分(满分30分,符合条件者申请)。
美术类艺体特长总分=加试成绩(总分300分)+10门合格性考试成绩折算分(满分100分)+校测成绩(满分250分)+美术省统考成绩*50%+政策加分+面试加分(满分30分,符合条件者申请)。
3.美术类考生:(1)合格性考试合格门数须达8门。(2)须参加校测。(3)符合条件者也可申请体育特长生、艺术特长生加试或申请面试(可至学校招生网查询艺体特长生招生办法及面试申请条件)。(4)总分=10门合格性考试成绩折算分(满分100分)+校测成绩(满分250分)+美术省统考成绩*50%+政策加分+面试加分(满分30分,符合条件者申请)。
校测形式:
校测内容:
4.申请面试(符合条件者可申请,也可不申请)的考生:面试总赋分计入总成绩(不同类别证书赋分值可叠加,总赋分≤30分)。
申请面试条件如下:
综合优秀类:获得高中阶段地市级及以上的三好学生、优秀团干、优秀学生干部证书(需教育主管部门认定)。
竞赛技能类:
(1)竞赛类:包括自然科学素养类、人文综合素养类、艺术体育类竞赛。须高中阶段(原则上时间为2022年9月至2025年8月)参加以下赛项并获奖:教育部办公厅公布的44项2022—2025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名单;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的12项2022-2025学年中小学生竞赛活动名单。
(2)技能类:高中阶段获得中级及以上的职业技能或发明专利证书(须为第一发明人)。
说明:除以上类别的其它证书,赋分由我校招生领导小组另行认定。符合面试资格名单将在我校招生网公示。
5.退役士兵: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退役士兵,须填写“江苏省2025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退役士兵考生资格审核表”,于3月1日前经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并交报考院校,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后会同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后,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总分100分。
第十七条日程安排
第十八条违规处理
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面试、加试申请,无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证明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如考生或工作人员存在违规行为,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江苏省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二十条对进档考生的录取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第二十一条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江苏省相关规定执行加分政策。
第二十二条划线原则
1.体育、艺术特长生,根据计划数和考生成绩,单独划线录取。校测总分250分,校测合格线100分,加试总分300分,加试合格线180分。合格考生如超出计划数,原则上按照不超过1:1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考生。加试不合格的考生,如符合普通类或者美术类的报考要求,则列入普通类或美术类进行录取。如不符合普通类或者美术类的报考要求,则直接退档。
2.退役士兵面试成绩合格则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
第二十三条录取规则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四条如学校第一轮录取未满,将在4月9日接收未被录取考生的第二轮报名并再次组织考核,第一轮及第二轮录取的考生,经江苏省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统一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五条我校特殊类型录取的学生(包括中外合作
办学、美术类考生)不得转专业。
第二十六条录取进我校学徒制班和现场工程师班学生需按照教学方案进行,原则上不予转班。
第二十七条校测费60元/生,特长生加试费为60元/项,面试费用60元/生(苏价费[2007]423号),费用由考生在考前登录学校网址缴纳,或在参加校测及加试现场缴纳。
第二十八条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5级专科生收费标准按照江苏省物价部门相关文件(苏价费[2014]136号)规定执行。
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文科类专业4700元/学年。
理工科类专业5300元/学年(其中软件技术7000元/学年)。
美术类专业6800元/学年。
第二十九条学生公寓住宿费为人民币1000元/学年,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苏价费[2002]369号)。住宿费标准如有调整,具体收费标准以省发改委省教育厅出台的相关文件为准。
第三十条学校设有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在内的助学体系。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为: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内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勤工助学、西部地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往返车费补助以及社会捐赠助学金。各类奖助政策具体详见学校学工网站。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已被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6月份的普通高考和任何其他形式的录取。确需参加高考的,须向高考报名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参加,但不得再参加录取。
第三十二条学校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鸣新中路22号招生咨询电话:0519-86338038、86338338、400-828-0836招生咨询电话及传真:0519-86338038
招生信箱:zsc ccit.js.cn
招生监督电话:0519-86338055
招生信息网址:http://zsjy.ccit.js.cn/招生官方微信:常信招生(CCITZS)招生官方微信小程序:常信招生
第三十三条本招生章程由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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